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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路女子过马路被撞飞,司机负全责,扣证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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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1 21:3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万州生活 于 2018-6-21 21:33 编辑

近日,在大家的微信群里流传这样一段视频,一名女孩在通过万州一斑马线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场面惊险。目前,交巡警已依法认定小车驾驶人哈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对哈某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暂扣驾驶证1个月。

2018年6月19日17时许,白岩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孩在斑马线处横过道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接到报警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据调查,小车驾驶人姓哈,男,44岁。当时,哈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F6***的小车,由高笋塘往白岩路末端方向行驶,行驶至白岩路与桂花路口人行横道时,将正在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付某(女)撞倒在地。经医院检查,付某在事故中受伤,幸无生命危险。

哈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哈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对哈某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交巡警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同时,对哈某因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交巡警给予暂扣驾驶证1个月的处罚。

去年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不少驾驶人开车出行的时候都能做到礼让行人,斑马线前“一慢、一停”已成为多数驾驶人的自觉行为。然而,仍有部分驾驶人漠视交通安全,行经斑马线时不减速礼让行人,甚至还与行人争道。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礼让斑马线不是一时的整治行动,交巡警会持续开展查处,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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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22:57: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这也处理的太轻了,我们不小心接孩子停个车都是3分两百块呢。我看出来反正都是执法人员的一句话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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