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06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男子通宵饮酒后到望江派出所大门口寻衅滋事!酒醒后……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45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7-13 19:4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 日,
一名醉酒男子来到望江派出所大门,
借着酒劲“胡作非为”,
结果如何呢?

2019年6月5日凌晨5时许,万州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电话报警,称万州万达广场1号门发生了重大案件,让警察赶紧前去处理,同时,该男子还称自己是一名特种兵,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接警后,望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万达广场,然而大半夜的,现场一个人都没有,更别说有什么“重大案件”了。

民警马上拨打报案人电话,打算进一步了解情况,看是不是报案人说错了案发地点。可电话打过去,接听的却是一名女子。这名女子说道,几分钟前她乘坐出租车经过万达,在等红绿灯时,一名醉酒男子打开车门上了车,上车之后便向她借用手机拨打110,随后该男子在望江派出所下了车,也没有支付车费。

这边刚了解清楚情况,派出所那头又传来了新的消息:一名醉酒男子在望江派出所门口寻衅滋事,踩踏警车,目前已被控制。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询问,该男子正是此前的报案人,而他在电话中所提到的“重大案件”,完全是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好玩”。

据调查,该男子姓张,23岁。6月4日晚,张某与朋友一起在北山吃饭唱歌,期间喝了大量的酒。到了5日凌晨,又来到移民广场继续吃“宵夜”,且依然是“酒意绵绵”。快到凌晨5时,张某才“意犹未尽”地离席。此时,张某整个人都是飘飘然的,摇摇晃晃地走到了万达广场附近。

在万达广场1号门路口,张某看见一辆正等红灯的出租车,上前就拉开车门,坐在后排。这样一位醉醺醺的客人上车,司机与乘客都知道其容易滋事,也因此尽量不去招惹张某。

而后排的张某,此时心里正盘算着他的“小点子”。他又向前排的女乘客借了手机,说要报警,女乘客无奈将手机借给了他。随后,张某拨打110,谎称万达广场1号门发生了“重大案件”,要求警察立即前往处理,还说自己是一名特种兵,说完以后,张某挂掉电话,归还了手机。



当出租车经过静园路望江派出所时,张某叫停车辆下了车,然后直接大摇大摆地离开,并没有支付车钱。出租车司机也并未阻拦,就当自己白拉一趟。



下车后,张某径直冲向望江派出所门口,对着大门狂踢,借着酒劲,大吼大叫,还爬上警车用力踩踏,跳来跳去。值班民警见状立即对张某进行控制,并约束至酒醒。



略微清醒以后,张某渐渐意识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张某交代,他之所以报假警,是因为酒喝得太多了,完全失去了理智,就图一时“好玩”。捏造虚假身份是由于最近在看一部关于特种兵的小说,之后跑到派出所门口大闹一通,也是由于酒后言行失控,甚至有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了,看到监控才渐渐回想起来。



事后,张某对自己的失控言行感到十分后悔,但后悔也不能消除他的行为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因具有谎报警情、寻衅滋事两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



110受理报警的范围

1. 刑事案件;
2. 治安案(事)件;
3.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 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 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 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请 注 意 :

110指挥中心对所有呼入电话实行录音和监控,对以拨打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报假案或夸大警情性质的行为,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未成年人应对其或让其家长对其进行教育。

同时,天气越来越炎热,喜欢喝酒的市民一定要有节制,不能酗酒,严防酒后驾车、滋事等情况发生,平安万州建设,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图文来源:万州治安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4

帖子

59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94
沙发
发表于 2019-7-15 09:28: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大哥牛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703

帖子

275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755
板凳
发表于 2019-7-16 10:37: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借酒闹事,吃牢饭教育?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5-25 22:11 , Processed in 0.10165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