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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碎!五桥学府路口一名老人被撞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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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0:5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我们常说,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要提前减速,主动避让行人。
但总有人置若罔闻,
结果酿成悲剧。
近日,百安坝学府路路口,
一辆摩托车在斑马线上疾驰而过,
一名老人被撞倒地……

10月30日早上7时许,扶某(男,38岁,万州人)驾驶车牌为渝DX0***两轮摩托车搭乘陶某(男,50岁,万州人),沿安顺路由天台路往百安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学府路路口人行横道处时,未按规定避让行人,与正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马路的行人刘某(女,73岁,万州人)相撞,造成乘车人陶某受伤、行人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监控视频记录了事故发生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安顺路车流量平稳,刘某正在横过斑马线。而此时,扶某驾驶的摩托车在行驶至人行横道时,并没有减速的迹象,也没有停车避让,直接撞倒刘某。



民警询问扶某,当时路面干燥,视线良好,为什么会撞到行人呢?扶某说,我没看到行人,直到后座的乘客提醒我,我才发现行人,但这时已经来不及了。为什么会没看到行人呢?扶某说,当时车速有些快,加上自己注意力不太集中,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就是这几秒钟的疏忽酿成了悲剧。

扶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巡警依法认定驾驶人扶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扶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交巡警提醒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所有人都应严格遵守。只有多一些对生命的敬畏意识,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更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可以相互感染促进,行人守法、有序通行,机动车自觉礼让行人,斑马线上的事故就会大幅度下降,道路也会因为礼让而更加畅通有序。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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