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电话卡、一个收款码,看似不起眼,却可能成为电诈犯罪的关键一环。一些总想着“赚点轻松钱”的普通人,往往在不经意间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近日,万州警方接连查处两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件,5人因贪图小利被依法处罚。
帮人换现金提成600元 他摊上大事
近日,万州区沙龙路一家店铺老板程某匆匆走进万州区公安局牌楼派出所报警:“我接到一通外地公安的电话,说我收到了一笔涉诈款,我也不清楚真假,所以赶紧来问问。”
值班民警查看程某手机后发现,近期他的账户确实收到过一笔6500元的转账。民警迅速与外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核实确认:这笔钱是一笔涉诈资金。
事情很快水落石出。原来,案发前两天,一名叫毛某的男子来到店铺,以“需要现金”为由,提出扫码支付6500元换取等额现金。程某以为对方只是正常来消费的顾客,便答应了。而这笔钱,实际上是毛某通过“跑分”洗钱方式接收的涉诈资金。
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很快锁定毛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毛某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涉诈款项被成功追回,其本人被依法行政处罚,所获报酬600元也被没收。
毛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只是帮人“转个账、赚点手续费”,应该不会有什么责任。直到被警方找到,他才明白,自己成了诈骗链条中的一环。
出租手机号 “兼职”成了诈骗帮凶
前不久,牌楼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几名男子行为异常,疑似参与涉诈活动。民警迅速固定证据并展开调查。
经查,田某某等4人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信息——只需提供自己的手机号码,帮助他人拨打电话,就能轻松获得“报酬”。在诱惑之下,他们将自己的手机卡出租、出借给境外诈骗分子,用于搭建通讯桥梁,协助实施诈骗。
面对证据,4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们本以为只是“打个电话、赚点零花钱”,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帮助。目前,4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不要轻信“轻松赚钱”等兼职话术。每一张卡都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每一次侥幸都可能毁掉自己的生活。莫因一时贪念,沦为诈骗“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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