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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加大购房补贴……重庆出台房地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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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释放住房消费潜力,
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2月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发布
《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共分为六个方面,
共二十二条政策,
有哪些亮点,
小编带你看。

多子女家庭、首购、人才购房、
“卖旧买新”都可享补贴

本次《通知》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多子女家庭、人才、首次购买者购房均能享受“购房补贴”。

此前,重庆已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我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提供家庭户口证明、房屋查询结果等资料,向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所属辖区分中心申请出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政策再进一步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超过一套的不能再次享受。

首次购房和人才购房也能享受补贴。通知要求,对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0.5%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

《通知》还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出售市内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对在本辖区1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新购一套大户型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居民,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1.5%的购房补贴。



来源:重庆发布、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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