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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严查!张某,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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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4 16:4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货车重量超限
PART.01宣传标语

超限最高罚3万,严查严处不姑息。

PART.02相关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PART.03典型案例

2025年1月8日,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电子监控发现,张某驾驶的渝F牌照三轴重型仓栅式货车,在当天6时10分行驶至G318线K1820+300m处的万利路高洞子不停车检测系统2车道时,车货总重27700千克,超出限定标准2700千克,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超限(重量超限)运输的行为。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重庆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该行为属于超限运输的一般违法情节。按照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30000元的标准,执法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PART.04案例分析

01 违法原因

驾驶员法规意识不足,受利益驱使,抱有侥幸心理,为多赚取利润故意超限。

02 造成的危害

影响行车安全:货车超限会加大车辆负担,让制动、转向等性能受到影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损坏道路设施:会对公路、桥梁等造成严重破坏,缩短其使用寿命,还会增加养护的成本。

扰乱市场秩序:超限车辆能以更低成本运输,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扰乱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

03 存在风险

法律责任:驾驶员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的,将对公路、桥梁、隧道等造成更大危害,驾驶员将面临行政处罚;企业若管理失职,也可能被追责。

安全风险:车辆容易出现故障,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可能导致驾驶员和他人受伤甚至死亡。

经济损失:除了罚款,事故带来的车辆维修、货物损失等费用,以及对道路设施损坏的赔偿,都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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