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5-3-27 16:08 编辑
收费泊位免费时间多长?违规占道经营谁来管?停车位上的僵尸车又该谁来处理?这些街头常见的停车问题,现在有了新解法。
会议现场
日前, 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的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3月26日,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 就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停车定价
路内泊车位上停车该如何收费?有公众认为,要明确规定停车免费时长,不能进场就收费,并在定价上给予新能源汽车适当支持。
”条例”汲取和采纳了这些意见:规定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停车差异化收费标准时,应当将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作为考虑因素。
同时,该条例中增加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十五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中,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支付程序广告问题,条例明确简化支付程序,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影响支付时长的程序,不得利用停车收费支付系统收集与收费无关的信息,不得违法将信息提供给其他主体。
关键词:泊位收支公开
增加路内停车泊位收费,其收支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吗?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路内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因此,条例参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增加规定:“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僵尸车
条例中明确,对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危害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机动车,明确了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的处置职责范围和程序,有利于高效处置“僵尸车”。
关键词:职能职责
目前,重庆车行道和人行道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执法。条例施行后,道路违法停车改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破解部分车主“选择性违法停车”导致的乱停乱放问题。
条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是停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道路内停车泊位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细化了人行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要求;明确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条例中明确,违反本条例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辅助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教育劝导、信息采集、信息告知等工作,相关停车违法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除《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之外,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在3月26日表决通过的还有 《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和《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
《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共19条,未分章节,主要从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定。
其中,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充换电等5类被禁止的行为,写进了法律,旨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让市民能够安全、便捷地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换电,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69条,其中修改47条、新增24条、删除10条。主要涉及轨道规划、综合开发、运营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新规明确禁止在出入口周边躺卧留宿、堆放物品,同时严禁冒用优惠凭证等行为。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轨道交通的良好秩序,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秩序和安全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新条例的出台,将为重庆轨道交通的安全、高效运营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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