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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用“外挂”、炸鱼当游戏?万州两起奇葩捕捞案结局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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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15:5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5-3-11 15:58 编辑

近日
万州警方接连查处两起
“不走寻常路”的非法捕捞案件
有人用“高科”锚鱼器
“开挂”捕鱼
还有人竟在
长江边放鞭炮炸鱼“图乐子”
结局双双被民警抓现行!

一、“开挂”锚鱼
摄像头+大锚钩
鱼儿惨变“活靶子”

“快看,这两人钓鱼动作不对劲!”万州区公安局长滩派出所民警巡河时发现,周某和谭某在禁捕区磨刀溪流域“钓鱼”时动作异常——没有鱼饵,鱼竿却频繁猛拉。

民警上前拦截后发现,两人使用的竟是农业农村部禁止使用的渔具钩刺配合着“可视锚鱼器”钩鱼:水下摄像头实时传回画面,锚钩锋利如刀,一旦鱼类靠近便猛拽鱼竿,钩刺直接穿透鱼身。这种“神器”捕获率高,但对鱼类杀伤极大,被刺中的鱼即使放生也难以存活。

最终,两人被当场查获渔具及渔获物,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鞭炮炸鱼“寻乐子”?
民警:这不是游戏!

无独有偶,望江派出所民警在十七码头巡逻时,被一阵鞭炮声吸引。

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王某正将点燃的鞭炮丢入长江,爆炸冲击波震死小鱼后,他兴奋地用抄网捞鱼。王某称,本想放鞭炮哄孩子开心,见炸出鱼便“上头”狂扔鞭炮。面对审讯,他辩称“只是玩玩”,却不知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民警痛心表示:“炸鱼不仅破坏生态,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敲黑板
长江禁渔十年
这些“骚操作”统统违法!

两起案件中,周某、谭某使用的钩刺和王某的“炸鱼”手段,均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万州警方强调,长江“十年禁渔”是生态保护红线,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禁用渔具等行为,一律严惩!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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