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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发布森林“禁火令”!即日起执行!持续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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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5:0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7月21日,
记者从万州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悉:
7月21日16时起,
万州正式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当前,万州区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期。为严管严控野外违法用火,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发布森林防火的《通告》。

《通告》指出,
今年7月21日16时至10月10日24时
为万州森林高火险期。
期间,
万州区行政辖区内林地
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为森林高火险区。

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高火险区
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单位和个人,
严禁下列行为。
↓↓↓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或途经林区;

禁止野炊、烧烤、打火把等游玩用火;

禁止烧香、烧纸、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

禁止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和爆破等生产用火;

禁止烧荒、烧灰积肥、烧秸秆枯枝等农事用火;

禁止私架电线、电网捕猎等其它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强调,万州区内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涉林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山守卡的具体责任。所有巡山护林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类森林防火队伍(含镇乡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 靠前驻防,开展带装巡护,做好随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同时,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视、通讯、报纸等加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灭火知识,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检查站(临时卡口)必须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收缴火源,坚决防止火源进入林区。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实行扫码进出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防火检查。

近期,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强调,
对违反《通告》的,
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 林防火条例》
《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
从严从快处罚;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火情报警电话:68612119,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举报电话:68240119。

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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