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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在高梁镇长春村5组一废旧厂房内 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现场查获400余件烟花爆竹, 及时为周围村民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9时许, 区打非办根据12350安全生产举报线索, 立即组织公安、应急及高梁镇 相关负责人赶往现场。 通过现场侦查, 打非人员在这座 1200平方米的废旧厂房内, 先后发现了15个品类的烟花爆竹, 其中爆竹有250件,烟花有196件。
经调查, 这446件烟花爆竹是由谢某 从外地购置存放, 准备在春节期间销售并非法营利。 目前, 谢某已被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 未经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储存 和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 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将可能会被处以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造成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州区打非办提醒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期,区内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出租房屋等场所的排查,及时组织查处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同时,广大群众如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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