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关于酒驾的危害我们也进行过多次宣传。在工作中,交巡警对酒驾醉驾,一直以来也都是“零容忍”。不过,还是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7月15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在北山大道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1时20分许,一辆红色小型客车从北山方向往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即,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
经查,该驾驶人姓刘(男)。据刘某某陈述,当天他与自己的父亲在一起吃饭,席间喝了酒。吃完饭后,时间已经很晚了,刘某某担心其父亲一人回家不安全,便想送他一下。
虽然刘某某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想着路途不远,应该不会遇到交巡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结果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使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做出正确的反应,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当前,随着减量控大工作的不断深入,交巡警通过固定设卡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高压严管、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涉酒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希望广大驾驶人绷紧安全之弦,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切忌以身试法。
来源:万州交巡警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