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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存放烟花爆竹, 万州一女子遭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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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7:0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新年佳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净化全区治安环境,消除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万州警方近日主动出击,严查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2月9日,白土派出所根据所获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收缴烟花爆竹155件,第一时间清除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下午4点多,白土派出所得到线索:辖区地宝土家族乡四季村2组的石某某家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所长蒲鸿立即带领民警谭帆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驱车到达石某某家后,民警果然在一房屋内发现了储存的大量烟花爆竹。而经警方核实,石某某并无储存烟花爆竹相关资质。

“这些烟花爆竹层层叠叠堆码在一起,共计155箱,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迅速对现场进行管制,并将违法嫌疑人石某某抓获。

到案后,石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警方调查询问,石某某称自己一直从事烟花爆竹销售,为谋取更多利益,便心存侥幸从湖北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悄悄藏在自己屋内,准备在商铺内进行售卖,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这么快就遭警方查获。



“两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逐渐进入旺季。一些不法分子也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给公共安全埋下潜在风险隐患,对此,万州警方将加大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公共安全保驾护航。”区公安局一相关负责人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请大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并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万州良好治安环境。

目前,石某某已被万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普法:

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烟花爆竹的存放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仓库,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储存烟花爆竹,即非法行为。

只有合法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才能依法进行烟花爆竹的经营与存储。

对于私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于私存数量较大的,则可能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并涉及刑事处罚。

来源/万州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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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21 02:55: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我屋一仓库的火炮,没有刑拘我也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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