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5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拼车、甩客!万州这辆出租车被停业三天,罚款1000元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40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5-13 17:3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千万不要“乱来”,否则要遭重处。近日,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在万州北站拼车、甩客的渝F8T7xx出租车驾驶员崔某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月25日晚8时许,M女士在万州北站出租车上客处排队候车,渝F8T7xx出租车驾驶员崔某某在车上已装载乘客的情况下,以“顺路”为由,把M女士拉上了车。M女士心怀疑虑地问同车乘客这样“打组合”该如何收费,大家都说不知道。



车只行驶了20米左右,崔某某又将车停在路边下车招揽乘客。过了几分钟,他带着新招揽到的三位乘客来到车前,叫M女士和后排另一女乘客去坐旁边那辆车。她们以为崔某某是与旁边那辆车驾驶员商量好了的,没想到一下车,两辆车都同时开走了,她们只好重新排队候车……



其后,M女士向看万州APP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接到投诉后,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周家坝大队高度重视,及时联系投诉人并调取监控视频,确认M女士反映情况属实。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亦有相应规定,并明确: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对渝F8T7xx出租车停业3天;

责令当班驾驶员崔某某到交通秩序综合安全教育室参加为期3天的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并处以1000元罚款;

对该驾驶员进行谈话教育学习、并做出书面检讨,要求公司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万州出租车行业形象。

来源/三峡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5-20 23:12 , Processed in 0.07730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