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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巡警查处过后,通常会痛改前非,确保今后不会再犯相同错误,然而总有些司机再三挑战法律的权威。近日,交巡警在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处三起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三名驾驶员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存侥幸。
1.老公“护妻”贸然代驾
1月26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在安顺路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55分,一辆牌照为渝F21***的黑色小车经过检查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并接受检查。
民警靠近小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经民警对驾驶人邓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5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2017年10月向某在山东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
“喝酒被查处过,为啥还不吸取教训?”面对民警的询问,向某称,他从外地回万州给朋友带了礼物,当晚在家吃饭时喝了酒,向某便让妻子载着自己一道去五桥朋友家送礼物。
两人从老家走马镇开车出发经新田镇往五桥方向行驶。妻子刚刚拿到驾照,技术不娴熟,一路上开车很是小心谨慎。当行驶至上海大道永辉超市路段时,妻子见汽车南站路段车多人多,心里发怵,不敢往前开,就让向某来驾驶。
面对妻子的求助,“护妻”心切的向某全然不顾自己喝过酒,心想离朋友家也不远了,不可能这样巧会遇上交巡警查酒驾,便贸然同意替妻子“代驾”,谁知就是这样巧,遇到交巡警夜查......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酒后仗义送朋友回家,敢送敢坐
2月4日下午,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在318国道执法服务站开展二轮摩托车整治工作。
15时10分许,民警发现驾驶车牌为渝D09***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刘某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35mg/100ml。
民警在对其身份进行查证时发现,刘某于2018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处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刘某称中午在家中独自喝了白酒,15时左右,一位在其家里玩的朋友要到长岭街,刘某不顾午饭饮过酒,热心的要送朋友一程,心想路程不远,时间短,一会就到,交巡警可能查不到他,便心存侥幸搭载其朋友上路,没想到经过大队执法服务站的时候被当场查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都是麻将“惹的祸”
2021年2月5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在552县道分水大地村路段开展冬季夜间整治行动。
20时28分,杨某驾驶渝F3B5**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培文方向往分水场上方向驶来,民警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杨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6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杨某晚上请朋友来家里吃饭,席上喝了点酒,喝完酒后一朋友相约其到分水场上一起打麻将。杨某心想家离分水场上走路需要二十几分钟,开车只要几分钟就到,便心存侥幸就开着车去赴约。心想这么冷的天还这么晚了交巡警不会出来检查,殊不知骑车离家才五百多米就被交巡警查获。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驾驶员杨某竟有酒驾的“前科”,杨某在2020年3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处罚过。
随后,民警将杨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进一步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二次酒驾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很多驾驶员对此并不了解。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目前,正值春运期间,交巡警将持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莫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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