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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一司机在斑马线上撞到司机,原因竟是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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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6 11:0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在新城路斑马线上发生了一起
车辆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

8月12日中午12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城路老一门诊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现场视频监控画面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员邹某(男,53岁)驾驶车牌为渝F9X1**小型客车,沿新城路行驶,当其行驶至老一门诊路段一斑马线处时,撞倒正在横过斑马线的行人黄某(女 ,50岁),导致王某受伤。

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老一门诊路段的人车流量都不小,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慢,而人行横道上也陆续有行人横过道路。最左侧车道上一辆蓝色出租车停在斑马线前等待黄某及其他行人横过道路。







而此时,邹某驾车行经斑马线并没有停车让行,而是径直驶过斑马线将正在过马路的黄某撞倒在地,致其受伤。

看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这邹某是怎么回事,这么多行人都看不见吗?原来,当时邹某是一边开车一边抽烟,视线和注意力都有所分散,没有仔细观察前方路况,等到发现行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邹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未停车避让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

邹某驾车时抽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之规定,交巡警认定邹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元,扣5分。

另外,邹某驾驶机动车因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尚不够刑事处罚,交巡警依法扣留驾驶证一个月。

交巡警提醒

我们常说“礼让斑马线是理,更是法”,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提前减速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通过,以免发生意外。另外,开车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时刻关注路面状况,不能有一点的分神,往往一个不留神就容易引发事故发生。只有多一些对交通安全的敬畏心,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更安全。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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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9-7 09:34: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违犯驾驶规则,就是故意伤害犯罪,应劳教劳改惩罚为宜?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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