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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全国9个省市、40多家公司,价税金额合计达1.3亿元……这不是电影,也不是“摆龙门阵”,而是在我们身边真实发生的事情。
日前,万州警方经过历时大半年侦查,辗转多地展开调查取证,成功打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警方提醒所有企业和广大市民,发票一定要到税务部门合法开具,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发票均涉嫌违法犯罪。
7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涉及全国9个省市40多家公司
去年5月,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在配合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注册在万州的一家叫“xxx矿产品公司”的企业存在接受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并且金额不小。
这引起民警的警觉,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初查,民警发现该公司虚开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来源于一个叫向某的人经营的公司。
同时,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向某共利用自己和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注册有7家空壳公司,全部由他掌控,大肆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
当年8月,经侦支队正式对向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向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全国43家公司,分布在北京、重庆、贵州等9个省市。不仅如此,在向某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的产业链。
专案组奔波多地调查取证 打掉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
由于涉及企业多、分布区域跨度广,涉案金额大,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案件侦查。与此同时,税务、检察机关也积极支持配合案件侦破。
随即,专案组兵分三路,奔赴9个省市的43家企业展开侦查和取证工作。
由于时间跨度长,部分证据难以调取,且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案件侦办困难重重。连续几个月里,专案组民警奔波在全国各地。白天,前往各单位、企业调查取证,晚上,分析研判案情、整理归类证据资料,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抽丝剥茧的侦查之下,一个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随即,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行动,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至此,这个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虚开增值税发票1000余份 涉案价税金额合计达1.3亿余元
经审讯,涉案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向某利用其掌控的7家空壳公司,到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其“下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其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手续费。同时,向某还向“上家”开取进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抵扣税款,从中赚取开票手续费。
经警方初步查实,该犯罪团伙分别向北京、重庆、贵州等9个省市的43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000余份,涉案价税金额总计达1.3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2千余万元。
目前,向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其余3人另案处理。同时,“xxx矿产品公司”等4家企业也一并被移送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所有企业及广大市民,发票开具一定要到税务部门进行合法取得,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发票均涉嫌违法犯罪。同时,警方表示,将继续严查严打经济犯罪,切实守护市民的“钱袋子”。
这些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些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三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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