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5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重庆明确调整!这笔钱,涨了!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24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11 16:0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
对我市2025年调整工伤职工
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01
调整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

02
调整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25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二)2024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5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03
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
(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04
经费渠道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源:重庆人社、第1眼新闻、华龙网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5-1 00:24 , Processed in 0.07930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