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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周家坝大队接到指挥室警情指令:11月21日08时27分许, 一辆号牌为渝A13****的公交车在天子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请立即对该车进行查缉。
交巡警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当时该处信号灯的黄灯已经亮起,往来车辆都在减速停车候灯,但渝A13****公交车却并没有停车,在红灯亮起时径直闯了过去。
据驾驶员冉某某陈述:当时他看见黄灯还剩几秒,就想抢时间开过去,结果却闯了红灯。
冉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交巡警还将责令冉某某所属公司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落实公交客运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从源头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交巡警提醒
每一辆公交车,都是一张流动的城市名片;每一名公交车驾驶员都是乘客个人安全、城市交通安全的守护者。作为公共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公交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摒除交通陋习,最大限度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客运车辆通行秩序,构建畅通有序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交巡警持续将公交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依法严查严处公交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万州公交车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持续对外开放,如有涉公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3-58243000举报邮箱:2729396838@QQ.COM举报平台:“万州交巡警”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平台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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