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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万州查获3起!这样危险出行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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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17:0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货车真的不能载人!!! 关于货车载人交巡警反复宣传其危险性但部分驾乘人员为贪图一时便利置交通安全于不顾导致货车违法载人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深入推进涉工程建设货物运输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不断强化辖区路面管控,严查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近日,交巡警就先后查获3起货车违法载人的案例……

案例一 想着距离近 让工友坐货厢到工地


8月5日,交巡警新田公巡大队在G211国道开展巡逻防控。15时31分许,当民警巡逻至G211国道1506公里800米处时,远远地看见一辆号牌为苏CQ2***的小货车货厢里载着三名乘客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将货厢里的乘客叫下车,以确保安全。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翟。据翟某陈述,他们一行有7人,都是附近工地上班的工友,因为住得很近,平时都是走路去上班。但前一天晚上刚下过雨,路面湿滑,不太好走,大家就决定一起坐车到工地,有3人没座位翟某就让他们坐在了货厢里面,想着反正距离近,不至于被查到,没想到刚出发就被巡逻的交巡警查获。

案例二 碍于情面不好拒绝 货厢载人被查处


8月9日,交巡警天城公巡大队接到预警通知:一辆号牌为渝B2P***的轻型货车在G348国道966公里600米处违法载人。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缉并通知驾驶员易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易某某对当天货厢载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易某某陈述,当天他车上的乘客都是在同一工地做工的工友,下班后大家要回住所,由于天气热,都不愿意走路,易某某正好开车,就让工人们和自己同行,驾驶室坐满后还剩下两人,大家都说距离近,就坐在货厢里面一起走吧。易某某也知道货厢不准坐人,但碍于情面,就勉强答应让剩下的两人坐在货厢里面,顺便扶一下装载的两块长木板,没想到这么短的距离,还是被交巡警查获。

案例三 未坚持原则 一时心软货厢载人被重罚


8月12日17时30分许,在申明南路600米处,一辆号牌为渝F36***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货厢载人被“电子警察”预警。

经查,该车驾驶人姓张。面对监控视频画面,张某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据张某陈述:当天他为一家家具公司送货,同行的还有老板和一名工人,因为只有两个座位,张某建议工人坐公交车前往,但老板说没事,让工人坐在货厢里面,张某经不起劝说,未坚持原则就答应了,没想到路上被“电子警察”抓拍,真是悔不当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翟某、易某某、张某均因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厢无固定座椅和安全带,在刹车、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如果货车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同时,货车车厢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交通事故后果。

交巡警提醒

货车车厢违法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隐患多、危害大,若驾乘人员贪图方便或自以为不会出事,疏忽大意所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交巡警将持续开展涉工程建设货物运输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处各类车辆的重点违法行为,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防范交通安全风险,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来源丨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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