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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叉叉鱼涉嫌非法捕捞,万州两男子深夜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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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5:4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两名馋嘴男子为吃上一口鲜美的长江野生鱼,竟罔顾长江十年禁渔期禁令,专门选择深更半夜偷摸到江边,使用禁用渔具——鱼叉大肆叉鱼,眼看渔获物越来越多,二人喜形于色的同时,哪里料到巡逻至此的民警已悄悄将几人包围……


当晚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大周派出所民警正在周溪(长江一级支流)螃蟹寺广场附近水域一带展开夜间巡逻,在经过一处树林时,眼尖的民警突然发现林里隐约闪现着几道光亮。

结合当时的时间段和地点,民警敏锐地反应:很可能有人在此进行非法捕捞。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立即关闭车灯,利用手机光亮从几个方向向事发地悄悄包抄靠近。

“到达现场后,我们看到两名穿着水裤的男子站在水中,手中各拿一把鱼叉,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上前对两人进行盘查,并从现场一个桶内发现了31条渔获物。经仔细查看,这些被捕获的鱼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贯穿伤。


面对确凿证据,嫌疑人唐某和李某见事实无法抵赖,遂对其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对涉案现场进行检查,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31条(均为长江鱼类,后经称重1.78公斤)、非法捕鱼工具2把鱼叉、2个强力聚光灯。

据两名嫌疑人交代,因近来闲着无事,为满足口腹之欲,二人便相约前往附近的周溪捕鱼。由于知晓该行为属违法犯罪,为避免被他人和警方发现,他们还专门选择在晚上夜深人静时作案。


办案民警介绍,鱼叉,学名:投射叉刺耙刺,是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规定的禁用渔具。在捕捞时不用鱼饵,只需将鱼叉抛掷到鱼比较多的水域或者瞄准鱼后直接刺入鱼类的躯体,鱼叉通常比较锋利,能够轻松刺穿鱼类的躯体,对鱼类造成致命性损伤,被叉起来的鱼即使放生或者逃脱也通常会死亡。故此种捕捞方式对鱼类的威胁较大。一旦失去管控,将对长江鱼类资源造成较大破坏。

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鱼叉属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

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市民群众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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