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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跌倒了并不可怕 重要的是吸取教训 然而 在酒驾的问题上 总有些人 心(不)存(思)侥(悔)幸(改) 再三挑战法律红线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在辖区X554县道3公里300米路段开展路检路查。1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F63***的黑色小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小车驾驶人时,便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似有饮酒的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向(男,50岁)。通过核查,民警发现向某某在2020年8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然而他并未引以为戒,时隔三年再次以身试法。
民警问向某某曾经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为什么还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向某某说,当天中午吃饭时他喝了点酒,饭后他接到同事电话,请他帮忙送点工具到工地上。虽然向某某也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但又经不住同事的请托,便抱着“中午应该不会有交巡警上路检查”的侥幸心理,冒险上路了。没想到,就是这么“巧”,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对向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酒驾违法,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很大危害,我会好好吸取这个教训!”面对处罚,向某某表示要痛改前非,不再酒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将面临严重的处罚。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久,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目前,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交巡警将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高压严管,针对涉酒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巡警提醒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如果喝酒了 请你务必放下手中的方向盘、车钥匙 吸取前车之鉴 才能行稳致远
来源丨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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