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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和“平安长江”专项行动 严打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 大周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抓获3名药毒鱼虾犯罪嫌疑人
当天深夜,大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驸马村银霄溪附近水域用药水捕捞鱼虾。接到报案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率领办案民警赶赴现场,把正在江边捕捞鱼虾的熊某等三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小龙虾63只、青虾33只、马口鱼1尾、药水三瓶、手抄网1副、头灯2个,民警随即将三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审讯。
经讯问,三人为尝鲜嫩美味的鱼虾,便合谋使用网上购买的药水到驸马村银霄溪附近水域药毒鱼虾。到案后,三人均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了解,三人使用的药物,其主要成分为氰戊菊酯,属于中等毒性杀虫剂,通常用作病虫害防治且易被农作物降解。但这种化学物质对鱼虾却格外凶猛,被这种药剂投放过的沟河内,鱼虾会出现大量翻涌、昏迷甚至死亡的现象。而鱼虾一旦中毒,毒性会残留在体内组织,无论清水浸泡还是煮熟,都难以完全清除。
目前,熊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用的方法,是指禁止采用的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
万州警方将继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和“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运输、购销等全链条犯罪,全力铲除非法捕捞犯罪滋生土壤。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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