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 随着连花清瘟等清热解毒类药品、 布洛芬等退热药 以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热销脱销, 微信群、朋友圈惊现“倒卖户”, 口罩、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 成了“微商网红产品”。 殊不知, 这种售卖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方式和行为 可能已经违法。
12月14日,有群众举报称:“万州某商家在微信群、朋友圈高价兜售抗原检测试剂,收取群众货款后却迟迟不交货。”接到举报后,万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万州区公安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执法检查。
“明天后天抗原现货,要的私聊,最后一百多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且无抗原检测试剂现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平台,在多个聊天群、私人对话及朋友圈中多次发布推销信息。
此外,当事人微信记录中清晰显示向私人三方订购抗原检测试剂记录和群众购买抗原试剂微信转账记录。
因当事人涉嫌扰乱涉疫物资市场经营秩序,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规, 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属第三类医疗器械,只有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方可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且零售经营者只能向具有医疗器械批发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并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下一步, 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 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医疗药品等 涉疫重点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同时, 也提醒广大消费者 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涉疫药品和器械, 如遇到恶意涨价、捆绑销售、 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微万州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