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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3年来,万州区公安局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持深挖涉烟犯罪,以“露头就打,穷追猛打”的高压态势严打涉烟犯罪,取得不菲战果,全面遏制了涉烟违法犯罪势头,有力维护了全区烟草市场经济秩序,护航了“平安万州”社会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2021年3月,万州烟草专卖局向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一周姓男子并无烟草经营许可证,却在城区内销售卷烟。
接到该线索后,警方予以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连续2个多月对周某的销售渠道、进货方式、进货价格等各方面进行缜密侦查后,掌握到其售卖模式是先从网上进购“芙蓉王”“软中华”“黄鹤楼”等香烟,再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在万州本地则采取线下销售。其中,“软中华”的进货价为每条105元,卖价120元,每售出一条,周某赚取15元差价。
为进一步掌握其犯罪事实,民警又先后前往重庆开县、巫山、巫溪、云阳等地,寻找周某在线上销售的多个“下家”。后经查证,在一年多时间内,周某仅销售给杨某、曾某、金某三个“下家”的假烟金额就高达15万余元。
2021年5月底,经连续数月的排摸侦查,警方已经准确查清了周某涉嫌非法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全部证据以及其活动轨迹、犯罪地域、藏匿地点等关键信息,抓捕时机已然成熟。6月1日,专案组派出精干警力,前往周某位于五桥的家中将其当场抓获,现场查获36条卷烟。经鉴定,这批卷烟全部都是假烟。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对自己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警方统计,从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间,周某从“上家”共购进假烟60万余元,销售假烟67万余元,总计获利7万余元。周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20年9月11日,经侦支队民警一举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程某,现场查获卷烟23条,经市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涉案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警方侦查查明: 程某自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11日,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络上的多个“上家”进购卷烟并在万州境内进行销售,共计非法获利4万余元。
2021年6月16日、29日,万州警方历时半年侦查,先后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及其“下线”王某抓获归案。警方查明,两人均在无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从网上进购10万余元假烟在万州境内大肆销售,为多次、连续作案,谋取了较大金额非法利益。
……
一个个案件的告破,严厉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了万州烟草市场的经济秩序。
“近年来,针对涉烟犯罪活动持续发案,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与物流寄递渠道销售假烟、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等案件跨地区、网络化犯罪特点明显,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情况,我们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对涉烟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铁腕推进卷烟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挤压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净化了卷烟市场,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负责人称。
相关数据显示,近3年来,万州公安机关共立非法经营烟草案6件,破6件,打击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非法经营的各类品牌香烟200余条,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卷烟打假工作,坚决一查到底、一网打尽,彻底摧毁制售假烟犯罪团伙网络,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更为稳固的市场根基,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该负责人表示。
警方提醒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因此,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增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香烟,切勿贪图便宜通过“微商”等非法途径进行购买,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或买到假冒伪劣卷烟,请立即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检举揭发,或拨打110向警方报警,形成全社会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
来源:万州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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