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日, 市医疗保障局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从12月1日起, 重庆市将建立 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 (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 明确可纳入支付范围 和不予支付的范围。
按照 《关于建立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 纳入可支付范围的, 应是药品监管部门等批准注册或备案, 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 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 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 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 对于非医疗用品及用于体育健身、 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 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等, 纳入不予支付范围。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白名单制度,严禁诱导、协助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外的产品,或通过串换、虚构交易等方式进入医保支付范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各定点零售药店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门店入口、收银台)张贴白名单制度,对于群众在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时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此外,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将结合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及专项抽查的情况,对医保个人账户超范围使用、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医保个人账户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