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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一男子非法狩猎与民警“狭路相逢”!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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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4 16:4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然而,偏偏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近日,万州公安局白土派出所民警便在执法途中抓获一名非法猎杀野生猪獾的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12月8日上午10点多钟,白土派出所民警任杨鸿、郑鹏带领辅警许森林在普子乡和乡政府平安办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当一行人巡逻至该乡土庙村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骑车男子背有一个大型迷彩双肩背包,包里似有重物,形迹有些可疑。

民警遂将该车拦截,并对骑车男子进行盘查,面对民警询问,男子起初还一脸镇定,自称石某某,但当民警问及其背包内所装何物时,石某某顿时表现得非常紧张,眼神慌乱,说话也吞吞吐吐。在民警的接连追问下,石某某最终交代:自己刚刚在土庙村附近的山上非法捕杀了一只野生猪獾。

听闻此言,民警当即缴获其背包,打开一看,发现内有作案用的砍柴刀一把、匕首一把以及一只死去的野生猪獾尸体。



随后,在石某某的带领下,民警当即前往土庙村附近的山上,找到了石某某布置的7套用来捕杀野生动物的钢丝套陷阱。

“野生猪獾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濒危物种,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民警称。

目前,石某某因涉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万州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万州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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