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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骗全国上千人!万州法院宣判20人的网络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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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0:2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
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20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主犯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别某某等其余19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分别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黎某某先后租用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某大厦等场所,安排崔某和幸某某打着“女主播”的幌子,假装与男性被害人谈恋爱,并骗取对方信任。

“女主播”们通过虚构过生日、求平安符、与公司解约、平台PK等各种方式,让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和购买虚拟礼物骗取钱财。

经查实,截至2019年3月,该诈骗团伙共诱骗全国各地被害人上千人,骗取金额近3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某、别某某等2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通讯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技术,采用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的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判决,判处主犯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别某某等其余19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是2019年以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辖区第一起以网络主播为诈骗手段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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