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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了!万州一司机在北滨大道上的这几秒钟,被拍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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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驾车上路最基本的规则就是
各行其道
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轻则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重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万州一名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12月18日16时25分许,北滨大道沙河大桥路口一辆小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大摇大摆”地从直行车道左转弯通过路口,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交警查处。


接到反映后,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立即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小车驾驶人姓谭(男,46岁),谭某某承认了当日的交通违法事实。

据谭某某陈述,当天他驾驶渝AG70***小车沿北滨大道行驶至沙河大桥路口时,本打算沿着左转弯车道左转通过路口,但因疏于观察走到了直行车道上。谭某某发现自己走错车道后,并未按导向车道指示向前行驶,而是选择“将错就错”径直在直行车道左转弯通过路口。

谭某某说,自己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行为,但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路口转弯的车辆多,自己跟着左转车道的车一起转弯,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才铤而走险,忽视了道路交通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谭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还对谭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谭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人在驶入路口前应注意观察
车道标线或导向标志
根据所需行驶方向
进入导向车道

导向车道是将车流诱导到应行驶的路线的总称,主要是指示车辆按照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驾驶人要根据自己的行驶路线进入相应的车道。

【交警提醒】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造成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无法通行,进而形成道路拥堵现象发生,致使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低。设置不同方向的导向车道是为了避免交通冲突,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作为驾驶人应时刻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共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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