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交巡警分水公巡大队组织民警 在G318国道1884公里200米处 设置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时, 查获一起摩托车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3时许,一辆号牌为渝DW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你喝了酒为什么还骑车?多危险!”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某回答:“我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些啤酒,午睡时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请我骑车送他出去办事。”
虽然张某某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他觉得自己只是喝了点啤酒,又不是喝白酒,再加上是熟人找他帮忙不好推辞,于是就心存侥幸骑车出了门,没想到刚出发就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1000元、记12分、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饮酒后驾车非常危险, 酒精会麻痹人的视觉、触觉, 会导致反应能力、感知能力、 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下降, 增大事故风险。
夏季天气热、气温高, 有的人爱喝啤酒解渴、解暑, 但请切记: 啤酒也是酒, 只要喝了酒就请远离方向盘。
酒驾醉驾一直是交巡警 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交巡警将持续 不间断、不定时、无盲区、全管控, 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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