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本本拿到手, 这心里才算真正踏实了!” 近日, 熊家镇燕子村6组村民张忠国 手捧崭新的农房不动产权证书, 指尖轻抚鲜红的印章, 脸上笑意盈盈。
张忠国是万州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的受益者之一。农房作为农户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和重要的家庭财产,其产权归属一直是群众关心的“心头事”。为回应这份民生期盼,今年4月,万州正式启动农房确权登记攻坚行动,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及各镇街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全流程护航、全方位攻坚”,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应办尽办”。
此次确权登记范围明确, 在万州区域范围内, 1987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 已建成的农房, 无建房审批手续或者审批手续不全、 但符合农村村民建房条件 和标准的农户 均可向所在村居联系申请补办。
为让政策精准覆盖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农户,今年4月至6月,全区针对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拉网式”排查。经过全面摸排,最终确认22538户农户符合办证条件,并为这些农户建立“一户一档”专属档案,同步完善未办证农户联系台账,通过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一详解申请流程、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确保“户户知晓、人人明了”。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区已为1296户农户补办农房用地规划手续,完成785户地籍调查,受理登记申请692户,成功为317户农户办结发证。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等权益,切实筑牢了农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屏障,让农户手中的“红本本”变成心里的“定心丸”。
下一步, 有关部门和属地将以 更高站位、更实举措、 更严作风持续推进农房产权登记工作, 力争花两年时间, 全面扫除存量农房确权登记障碍, 让全区所有合法建设的农房 都能领到“身份证”。
相关小贴士 一、申请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的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
1.申请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合法继承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其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情形占地建房的; 3.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4.申请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必须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产权无争议。若有权属争议,应先行解决争议,再行申请确权登记; 5.符合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确权登记: 1.构成“一户多宅”情形的(因合法继承取得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除外); 2.存在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住宅;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购买或者乱占集体土地建设的住宅; 4.申请新建房确权登记,但旧房未拆除的; 5.法律、法规不予确权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4.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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