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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开始在这家中医理疗养生馆做刺血吸脓理疗,一共治疗了5次。”家住万州的陈女士(化名)反映,自今年1月起,就在万州区天泉大道一家名为“XX中医理疗养生馆”的店铺进行腰部治疗。
直到2月15日腰部发炎,在医院检测后被诊断为腰部溃疡,陈女士才开始怀疑:“这家店有行医资质吗?”3月25日,在腰部溃疡治疗结束后,陈女士(化名)通过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反映了这件事。
收到投诉,万州区卫健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于4月12日作出答复:经万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中医理疗养生馆实际地址为:万州区天城大道,门头挂有“XX中医理疗养生馆”的招牌。现场检查时,该理疗馆设置者梁某某正在为患者高某某换药,还有1名女性在接受理疗,另有3人在等候。
经询问了解,“XX中医理疗养生馆”的经营者梁某某在门店内主要使用“张发珍黑膏贴”和“筋骨医用冷敷贴”采用名为“脓毒搬家排毒法”的中医技术为老寒腿,颈椎、腰椎、踝关节疼痛,类风湿等患者服务。其经营者梁某某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该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已被万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
7月11日,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回访,目前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已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来源:阳光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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