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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发热病人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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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4 09:2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止疫情扩散蔓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发热患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管理。

一、集中医学观察对象:

(一)自行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发现的发热病人;
(二)各种排查(社区、交通检疫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现的发热病人;
(三)药店登记的发热病人;
(四)自行检测体温排查发现的发热病人;
(五)住院病人中发现的发热病人;
(六)其他渠道发现的发热病人。

二、集中医学观察流程:经以上途径发现的发热病人,请拨打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120救护车将安全接送患者到二级医院发热门诊筛查,经医生诊断,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的发热病人由接诊医疗机构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失能、半失能人员、孕产妇、婴幼儿及经医生判断不适于集中医学观察的病人、有基础疾病经医生判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发热病人不送)。

三、集中医学观察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联系电话:15215275191。

四、集中医学观察政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医疗、食宿全免费,解除医学观察后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回当地。

五、集中医学观察要求:凡符合集中医学观察条件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医疗机构安排,拒不服从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来源/三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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