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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开车看手机?万州一司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别再抱侥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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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6:1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一边开着车,一边见缝插针地回复几条微信或看两眼视频……如今,不少人在生活中因离不开手机而成了“低头族”,开车时就成了“低头司机”,这无疑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前不久,万州的张某就因在开车时看手机,疏于观察,结果酿成令人心痛的交通事故。而他自己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7月2日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北滨大道三段清漂码头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伤一名行人。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救助,并对现场进行勘察。


经调查,小轿车驾驶员姓张(男,42岁,万州人)。事发当日,张某驾驶渝F125**小型轿车沿北滨大道三段由音乐广场方向往枇杷坪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清漂码头路段时,撞倒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行人冉某(男,64岁,万州人),造成冉某受伤后经医院医治无效不幸身亡。

民警调取了渝F125**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视线条件较好,那么张某为什么会撞倒行人呢?



张某陈述,当日上午,他驾车出门去接妻子,当其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妻子正好发来几条微信催促他快点,张某忙于查看手机,没有及时发现横过道路的行人,直到距离行人不到两米的距离才看见,然而此时已经来不及了……

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其看手机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的通行情况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行人冉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冉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近段时间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驾驶安全隐患,针对驾驶员开车时接打、玩耍手机,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开展最严执法、最广抓拍、最强曝光。

在执法过程中,一些驾驶人常常会对民警这样说:看手机就两三秒钟,哪有那么多的危险。不知道这些人在看到这起案例后,还会不会这样想呢?

据实验数据表明:开车时候看一眼手机一般需要3秒,那么看一眼手机=盲开3秒,假如时速是60km/h,3秒钟会盲开出大约50米,如果你的视线停留在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为5秒钟,那么你的车可能已经驶过一个足球场的距离了,这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论你的驾驶技术有多高超,如果你在开车,请放下你的手机,为了你,同时也为了别人的安全。另外,对于我们行人来说,横过道路一定要走斑马线,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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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8-9 16:3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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