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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丧事活动要求,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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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6-6-18 14:53 编辑

日前,
万州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
进行丧事活动,
要注意以下几点:
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丧事活动要求

1.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办理丧事活动只能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丧属家中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

2.在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开展治丧活动,不得开展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不得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违法举办低俗表演,不得噪音扰民。

3.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居民死亡后,可拨打重庆殡葬服务热线96000,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4.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服务活动。

5.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来源:微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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