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G211国道一路段突发!付某,全责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76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5-6-19 17:06 编辑

当你正驾车在道路上行驶,
突然一辆逆行车迎面驶来,
简直太吓人了。
近日,
有位“马虎”司机,
逆行驶入对向车道酿成交通事故。

01
两辆小轿车相撞

当日8时17分,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新田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
称G211国道1507公里300米处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两辆小轿车相撞,
车辆损毁严重。

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和一辆深色越野车相向停在道路中央,两车车头经撞击不同程度受损,损坏的零部件散落一地。


经查,当天谭某某驾车载着家人外出,当行驶到G211国道1507公里300米一弯道处时,遇付某驾驶渝DD1***白色小轿车迎面逆向行驶而来,事发突然,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值得庆幸的是,双方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都规范系好了安全带,猛烈的撞击虽造成车辆受损,但二人均未受伤。

02
司机疏于观察看错路
民警通过调取
谭某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据付某陈述,当时他行经事发路段时,疏于观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误以为该路段是单行道,就一直靠着左侧道路行驶,直到对向有车辆驶来,付某才发现自己逆行了,但由于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完全来不及处置就撞上了。


付某逆向行驶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道路划分车道,
为的是规范交通秩序
避免造成交通混乱和拥堵,
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
驾车出行一定要以安全为重,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
按照标志标线指示各行其道、谨慎驾驶。
切不可因疏忽大意,
而将自己与他人置身于危险之中。




来源:万州交巡警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6-21 22:12 , Processed in 0.07274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