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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野生动物,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国家更是明文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但总有少数人目无法律、顶风作案,甚至为饱一时“口福”实施非法捕猎,最终必自食苦果。最近,万州区公安局龙沙派出所深入开展“平安长江”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近日,龙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经过一片田地时,意外发现一隐秘处竟设置了一副捕兽工具,疑似有人在此狩猎野生动物。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经过周密部署,在犯罪嫌疑人郭某住所附近展开摸排蹲守,并于次日上午9时将从外面回家的郭某一举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铁夹子5个、动物活物1只。后经鉴定,郭某所捕获的动物为野生果子狸,为国家明令禁止猎捕的“三有”保护动物。
嫌疑人郭某交代,因自己嘴馋想尝试野味,再加上知道自家附近的田地时常会有野生动物“光顾”,他便在田地的隐蔽处偷偷安放了捕兽夹,不想竟真的捕获了一个既像狸猫又像狐狸的动物,并打算在当日将其宰杀后烹饪享用。
“郭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民警称。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捕兽夹安放在树林或草丛中,具有一定隐蔽性,会给经过的人和动物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且野生动物易携带不明病毒,当“野味”食用不仅危害身体健康,更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市民切莫因一己之私、口腹之欲而身陷法网。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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