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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道一出租车没注意这个标志酿车祸!司机不仅要赔钱,自己还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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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8 10:0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1-5-8 10:04 编辑

车辆行经路口时
如不提前减速、按规定让行
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近日,万州一位驾驶员
就因为驾车行经路口转弯时
未按交通标志指示让行
与其它车道车辆发生了碰撞

2021年4月27日,江南大道南山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白色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出租车驾驶员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出租车驾驶员杨某(男,34岁),驾车沿南山路往江南大道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江南大道南山路口左转弯时,杨某未注意到路旁让行标志,径直通过路口。此时恰逢贺某(男,47岁)驾驶渝F9F2**的白色小车沿江南大道行驶而来,两车在交叉路口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有关:“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一些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弯道,
常常可以看到旁边竖着一个倒三角的“让”字,
这个是减速让行标志,
要求迎着牌子的车辆减速让行,
让另外车道优先通行。




对于这个减速让行标志,
可能很多司机都没当回事,
看到标志后仍然抢行,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之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巡警提醒行经路口时,尤其是无信号灯的路口,应当注意:

1、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
2、仔细观察,需兼顾四周。
3、谨慎驾驶,集中注意力。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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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5-9 06:44: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开出租车的这些司机,太牛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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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5-13 16:42: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在万州出租车能飞起来开 ,得好好管制一下 影响市容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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