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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牌+酒驾!分水这名63岁老人的行为真让人“捏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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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14:1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岁末年初,是酒驾高发期。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启酒驾醉驾严管常态化模式,在全区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在辖区X552县道35公里(加气站)路段设置检查站,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夜间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18时50分,一辆没有号牌的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示意其驾驶人靠边停车检查。然而,看到民警,该车驾驶人并未按照民警指示停车,而是突然准备掉头往回跑,“有情况!”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员控制。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陈(男,63岁),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他驾驶的摩托没有保险。陈某说,当天晚上在分水镇吃饭时喝了酒,饭后,他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回大地村。认为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交巡警检查,加上离家路程不远,便心存侥幸,骑车上路。殊不知行驶至加气站路段时,看到前方卡点警灯闪烁,预想掉头逃避处罚,谁知还是被交巡警抓获。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二百元罚款。

有能力驾驶不等于有驾驶资格。老年人驾驶机动车,观察反应迟钝,手脚不灵活,驾驶机动车已经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像在今天这个案例中的老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山区环境,道路线形蜿蜒曲折、复杂多变,道路坡陡、弯急、路窄,临水临崖,这些都是行车当中的安全隐患,加之老年人身体机能随年龄的增长渐渐退化,视力、听力、反应力大不如前,在此,交巡警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同时,子女们也应从关爱父母的角度出发,一方面提醒老人切勿无证驾驶,另一方面尽量避免让老人独自开车上路。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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