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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女子搭乘摩托车被摔到马路中间,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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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4 11:2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夏季,
我们在路上经常会看到一些乘坐摩托车的人
或是出于不便,或是贪图方便,
而采取侧坐的方式坐在后座上,
殊不知这样做安全隐患极大。


近日,在沙龙路武警医院路口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侧坐摩托车,结果在行驶途中不慎跌落,造成女子摔倒受伤。



7月3日下午17时许,冉某(男,33岁)驾驶车牌号为渝D2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万州阳光眼科医院路段搭载了一对母子,准备到九池去。

母亲付某(女,41岁)由于穿着裙装,乘坐不便,上车后就侧坐在摩托车后座上。而孩子则坐在母亲身前。母子二人均没有戴头盔,驾驶人冉某便直接驾车上路了。

当摩托车行驶至沙龙路武警医院路口时,正好遇到路口信号灯红灯,于是冉某便停车侯灯。待绿灯亮起,冉某驾车起步,突然向左侧偏了一下方向,导致坐在后座上付某因重心不稳,不慎从车上跌落摔倒在马路中央,造成付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救助,并对事故进行处置。

经调查,冉某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且载客超员,导致乘客摔倒受伤,而付某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正向乘坐,佩戴安全头盔,交巡警依法认定驾驶人冉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乘车人付某负次要责任。针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依法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

摩托车和一般的汽车不一样,它重心不易控制、驾乘人同处于车外等,这不仅要求驾驶人有娴熟的车技,还要有极强的安全意识,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按规定载客,严禁超员。另外,对于乘车人来说,也有一些特别的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项的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客。同时,第77条第5项规定,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不准侧坐。

另外,我们在乘坐两轮摩托车时,除佩戴头盔外,为了克服拐弯时离心力带来的影响,乘坐者应该将身体偏向反方向,以稳住重点。如果我们侧坐的话,就无法做到这些,就容易跌倒。

作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则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俗话说: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而超员搭载行驶则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刹住车轮,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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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7-26 09:20: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交通违章必须依法严惩!才能减少伤亡?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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