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生活君 于 2020-1-31 08:35 编辑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格优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经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对我区前期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作进一步严格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实施分道路、分车籍管控措施一是高速公路管控:对湖北籍车辆一律劝返;对市外非湖北籍车辆全力劝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即返回的,请驾乘人员自觉到万州区疫情防控定点观察接待酒店(万州区兰欧酒店:沙龙路三段万明路103号,联系电话:18002359933)住宿,并于次日 12 时前离万,对不服从安排的,将实行定点强制隔离观察14日;市内非万州籍车辆按程序严格筛查准入。
二是与周边区县交界的国道、省道和县道管控:严禁非万州籍车辆驶入。
三是镇乡(村、组)道路管控: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镇乡(村、组)道路的管控,从严控制车辆通行。凡与周边区县接壤的镇乡、村组道路一律严禁车辆通行。
上述管控道路设置防疫联合检查站,坚持“逢车必检、逢人必测”原则,对车辆进行现场消毒,对驾乘人员一律检测体温筛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分类处置。
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交通站场管控措施
一是对通过上述交通工具来万的湖北籍乘客,严格检测体温筛查并执行登记管理,定点隔离、留置观察;
二是对通过上述交通工具来万的非湖北籍乘客,严格筛查,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详细登记。
经核实系执行应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车等不受本通告第一条限制。
疫情管控期间,请广大驾乘人员及市民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不服从、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影响疫情防控管控现场秩序、殴打辱骂工作人员及其他妨碍现场工作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因上述管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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