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万州网友:这名司机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希望交巡警重重处罚!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45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10:3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这个人开车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希望交巡警严处……”近日,万州一位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向交巡警发来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反映一辆白色小车弯道强行超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的行为。

视屏显示:当天上午,网友驾车由五桥往白羊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105省道439KM+500M一弯道处时,一辆白色小车突然从网友左侧强行超车,险些与网友车辆发生擦挂,十分危险。







事后,网友还心有余悸,于是将此情况反映给了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立即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白色小车的驾驶人姓湛,湛某承认了当时的交通违法事实。据湛某陈述,当时他驾驶渝FAM2**牌小车沿105省道往白羊方向行驶,由于道路较窄,前方有一辆货车行车速度较慢,而自己有急事要处理,所以心里有点着急。

当车行至弯道处时,湛某见前车减速,便越过道路中心实线,在弯道上冒险超车。

民警对湛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湛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交巡警依法对湛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超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弯道超车是造成很多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山路上经常会遇到连续弯道和急转弯,这时应当减速慢行。而有些司机却认为前车弯道减速,正是我超车的好时机,殊不知这正是安全风险最大的时候。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是严禁超车的:

①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②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③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④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另外,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来源:万州交巡警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5-24 19:24 , Processed in 0.07395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