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0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某某,国道G318被查!罚2000元、记12分……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308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我昨晚喝的酒,都过了10个小时了,怎么还会查出酒驾?”
面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
驾驶人文某某满脸错愕,
随后便是深深地懊恼。

近日,
万州的这起“隔夜酒驾”案例,
再次给广大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案例详情

当日13时35分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民警在G318国道1892公里500米处开展路检路查时,一辆号牌为渝D0N***的小型汽车缓缓驶向检查点。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文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喝酒了怎么还开车?”面对民警的询问,文某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事发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聚餐饮酒,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3点才结束。回家休息到下午1点后,文某某觉得已经过去了10个小时,酒精肯定早就代谢完了,即便遇到检查也不会有问题。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开车前往分水,没想到刚出发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我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真没想到隔那么久还会被测出酒精含量,现在生意都要受影响,肠子都悔青了!”得知自己将面临的处罚,文某某懊悔不已。最终,民警对文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针对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警示:“隔夜酒”“隔餐酒”≠“安全酒”

很多驾驶人都存在这样的误区:只要不是当场喝酒后开车,酒精很快就会代谢完毕,就不算酒驾。但实际上,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受到饮酒量、酒精度数、个人体质、代谢能力、是否空腹饮酒、睡眠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人即使间隔了很长时间,体内酒精含量依然可能超标,从而构成酒驾或醉驾。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操作力和反应力,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来源:万州交巡警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10-31 03:28 , Processed in 0.07419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