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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点法但不多”,分水一男子前一秒“撤案 ”后一秒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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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5:5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晚上22时许
一名男子突然出现在分水派出所门口
大喊道:开门!
引得值班民辅警前来查看
待开门让其进入询问后
得知男子姓黄
自称是来派出所撤案的
……

但案从何起?民警甚是诧异。原来十几分钟前,黄某某的朋友打电话给派出所,称黄某某找自己借打火机,但自己没有,求助民警应该怎么办?不待民警回答,黄某某一把抢过手机告诉民警:“我兄弟喝多了,你们放心,我已经将他送上车了,不需要你们过来了。”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不曾想过了一会儿,黄某某竟自己骑着电动车搭载着妻子一起来到了分水派出所,称自己的朋友刚刚报了案,他来给朋友撤销刚才的报案,以免对朋友造成不良影响。

民警看着黄某某摇头晃脑的样子,又看了看门口停得歪歪斜斜的电动车,顿时觉得不太对劲。


“你是不是喝酒了?”民警警觉地问。

黄某某坦然道:“是啊。”

民警继续追问:“你刚刚开车来的?”

黄某某愣了愣,几秒才反应过来,瞬间脸色一变,“没有,我没有开车,刚刚是我老婆送我来的。”黄某某矢口否认自己开了车。

民警立即调取门口监控,清晰地看到黄某某驾驶着电动车搭载着妻子摇摇晃晃地停在了派出所门口,随后妻子将电动车推到大门旁边道路上停放。


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某酒精含量为2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将黄某某约束至酒醒后,其表示已经完全记不清此前的所作所为,只记得自己和妻子都喝了不少酒。目前,黄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市民朋友千万得注意:
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也属于违法行为哦
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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