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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杂草殃及邻居果园,甘宁一村民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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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11:3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甘宁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安全巡查中,接到了群众报警称自家果园失火,民警迅速赶往,用最快的速度与相关部门配合扑灭了火,减少了群众的损失。

经调查,火灾起因是村民刘某某在焚烧自家田地的杂草时,由于疏于照看,火苗窜到了相邻的果园。风借火势,火情一时间迅速蔓延,三亩果园地被烧得焦黑。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果园的损失却不小。

为了加强对群众的警示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对刘某某进行了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事后,面对自己的过错,刘某某满是愧疚和自责。他说,活了大半辈子,没想到干了这么件蠢事,烧杂草把人家果园点燃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警方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全面消除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图文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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