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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干不得!万州两男子涉嫌非法狩猎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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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10:3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美好家园,人与野生动物本应和谐共生,但总有少数人目无法律,为图一时“口欢”到野外非法捕猎。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高峰派出所就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两名涉案男子。



5月9日下午4点多,高峰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有人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柱山乡周边的山上用气枪打猎。

接警后,该所民警兵分多路赶赴现场,一路进山展开追查,另外三路则在附近道路沿途设卡,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盘查。

下午5点过,一辆越野车行经万忠路与经开大道三岔路口时,设卡民警发现该车与群众报警描述的嫌疑车辆很相似,遂将其截停检查。车窗打开后,民警发现车内有两名男子,分别为王某和杨某,而该车副驾驶座上的一只大纸箱,则引起民警高度关注。经打开查看,民警发现箱内赫然堆码着很多鸟儿尸体,经现场清点,有24只斑鸠、1只竹鸡、1只秧鸡,均为野生鸟类。

随后,民警又从该车后备箱查获一支1.2米长的黑色高压气枪、铅弹28发。

铁证面前,王某和杨某面面相觑、无言以对。随后,民警依法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警方查明,王某此前设法购买了一支高压气枪和数百发铅弹后,日常便在江边一带“苦练”枪技,但一直没“实操”机会。近日,他觉得自己的枪技已练得不错,外加自小便迷恋野生鸟类的“口感”,于是邀约好友杨某一起驾车至柱山乡草盘村附近树林,用高压气枪猎杀各种野生鸟类,准备弄回家烹制。

狩猎过程中,王某、杨某分工协作,王某负责观察选点并用气枪射击鸟类,杨某则负责驾车以及拾取打下来的猎物。两人一共狩猎3个多小时,共计非法狩猎26只野生鸟类。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均如实供认了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

目前,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警方提醒:

严禁非法狩猎,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健康饮食。如发现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万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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