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生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7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紧急提醒!万州全面禁止!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414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16:3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三月螃蟹四月虾,五到六月莫捞它。”
事实上——
现在不管哪个月都不能捞了哟!
您可能还不知道,
在禁渔期内,
鱼、虾、蟹、贝、藻类都要保护!


万州境内河流众多,渔业资源丰富,作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按照《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长江10年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或视频装置。另外,还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也视同非法捕捞。禁止垂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于误钓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

万州范围内,除非饮用水源中型水库外,其余天然水域均纳入禁捕范围,在这个范围内,10年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饮用水源水库常年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

其中,从3月1日至6月30日,万州正式进入全面禁止垂钓期。禁钓期间,万州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其他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禁钓期是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全面禁钓,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问:根据渔业法规定,禁渔期保护的渔业资源包括哪些呢?

答:鱼、虾、蟹、贝、藻类都包括在内。

问:万州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其他重点水域)又包括哪些地方呢?

答:以下区域均包括!

(点击查看大图)

也就是说——
除了禁止垂钓,
还要保护鱼、虾、蟹、贝、藻类在内的渔业资源!

所以,
现在在以上水域内,
搬螃蟹、捡贝壳、逮虾子……
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哟!

让我们携起手来,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
保护母亲河!

来源/三峡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万州生活 ( 渝ICP备14004949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6168492|渝公网安备 50010102000669号

GMT+8, 2025-5-23 05:38 , Processed in 0.06722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