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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工信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 《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产融合作 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财函〔2024〕192号) 确定66个城市(区)为 第三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试点期3年 江津区、涪陵区入选
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自2016年启动以来,对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重庆市以全辖域获批第一批试点城市,制定并落实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七个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突出重点,深化效果,本次推动五个区获批第三批试点城市,旨在发挥先导区作用,指导敦促各试点区认真组织落实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在辖区积极探索产融合作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以点带面深入开展试点。
(产融合作:是指产业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机结合、深入融合。做好产融合作,有利于增强金融支持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下一步,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等部门,统筹用好产业、金融、政策资源,加强工作协同、信息共享,加大对试点区的支持力度,并将开展以下工作↓↓
市区联动,建立完善试点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和试点工作例会机制,及时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举措。
组建专班,统筹推进试点建设
各试点区组建由经信、财政、金融部门以及辖区金融机构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同开展试点工作。
跟踪评估,总结试点典型经验
定期掌握工作进展并开展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来源:市经济信息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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