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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处于 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状态 或已被记满12分 依照法律规定这类驾照持有者 已失去了驾驶资格 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罔顾法律开车上路
10月24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在龙宝大街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QW8*** 的小型汽车朝检查点驶来。没想到的是,这辆小车在距离检查点尚有一段距离的位置,突然靠边停车,车上驾驶员更是弃车逃跑。
根据工作经验,民警断定这个驾驶人有问题,于是立即上前进行拦截并对其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姓杨,男,32岁。2023年6月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交巡警依法暂扣,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据杨某某陈述,当天他驾车由沙龙路往经开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龙宝大街时看见前方有交巡警检查,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害怕被交巡警查处,就下车逃跑了,没想到才跑二三十米,就被民警抓获。
杨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700元,记6分的处罚。
普法时间
“失驾”就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 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人员”一直都是交巡警重点关注的对象,虽然他们被取消了驾驶资格,但是驾驶技能仍然存在,这类人员发生无证驾驶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那些没有申领过驾驶证的人。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就是无证驾驶,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造成“失驾”的六种情形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因有毒驾行为,或正在执行戒毒,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交巡警提醒
目前,交巡警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驾驶证吊销后驾车上路等突出违法整治,将持续加大对“失驾”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千万不要做类似的“傻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丨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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