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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在万州区鸽子沟开展强制执行活动中, 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现场将面积11000余平方米房屋腾空 并交付给万州三峡平湖公司、 万州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维护房屋实际使用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2年12月,原万州房管局、万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万州鸽子沟的金波大厦出租给某公司。某公司将金波大厦房屋转租。
2019年4月,万州房管中心(原万州房管局)将其经营性房屋资产整体移交给三峡平湖公司,其中包括被告某公司所租赁的金波大厦。因某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万州三峡平湖公司、万州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某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
☞原万州房管局与某公司签订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于2022年3月22日解除;
☞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三峡平湖公司欠付的租金23万余元;
☞被告某公司将承租的金波大厦房屋交付给原告;
☞被告某公司按4707.55元/日向原告三峡平湖公司支付2022年3月23日至实际返还时止的房屋占用损失;
☞被告某公司向原告万州三峡平湖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仍不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万州三峡平湖公司、万州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 承办法官依法及时约谈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 责令其限期交还房屋 并履行房屋租金和违约金等。
考虑到此案还涉及大厦商铺租户的利益,为此,法官找到申请人沟通协调,为租户争取合法权益,最终,申请人同意不改变现有建筑,与租户重新拟定租赁合同,并以少于或等于现有租金的标准收取租金。法官还与申请人一道摸排现场情况,逐户走访实际使用人,释明案件执行情况和相关法律关系,引导其正确维权,消除抵触和对抗情绪。经过2次集中约谈和6次分户走访房屋租户,被执行人、租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过程中, 1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两组, 分别对大厦内房屋进行查看清点, 历时3个小时, 顺利完成11000余平方米的大厦交付工作, 并执行到位房屋租金和违约金59万余元。
案件从立案执行到交钥匙历时7天, 执行干警迅速反应,快速行动, 及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善意文明执行也保障了租户合法权益。
图文来源:平湖万州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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