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禁钓期间, 万州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其他重点水域) 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禁钓前一天, 万州多部门联合巡航, 加强《长江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当前长江禁渔管理工作。
当天上午,在万州十七码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万州海事处等部门执法人员乘坐三艘执法艇同时出发,对长江万州段进行巡航检查,宣传《长江保护法》和禁渔期相关知识,提高《长江保护法》和禁渔期的社会知晓度,切实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的法治意识。
在苎溪河,不少钓鱼爱好者正在休闲垂钓,执法队员们来到这里,发放《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暂行)》宣传单,宣传“禁钓期”相关政策,查看垂钓的渔具是否符合规定,并开展清扫保洁活动。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邓飞表示:“这些年通过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宣传执法,推动‘十年禁渔’政策法规宣传,巩固‘十年禁渔’行动成效,在日常巡护工作中,我们发现现在长江里面的鱼种群增加,个体也变大了。”
据悉,万州范围内, 除七座中型水库外, 其余天然水域均纳入禁捕范围, 在这个范围内, 10年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其中, 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禁钓期是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 主要产卵繁殖期, 全面禁钓, 是为了更好保护渔业资源、修复长江生态。
来源:微万州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